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精神心理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完善心理咨询与治疗体系建设,提高心理健康管理水平,经研究,我中心拟定于2020年7月启动心理咨询技能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名条件
参加培训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校大学生;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三)国家心理咨询师二、三级;
(四)卫生部心理治疗师初、中级;
(五)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持证者;
(六)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技术培训持证者(A、B、C证)。
2
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方式:线上视频课程与线下现场授课相结合。
培训内容:心理学基础、测量学与测验技能、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精神医学知识,特别专题(包括网络成瘾、危机干预、职业规划、亲子关系、EAP员工援助计划等)。
3
培训考核
完成线上和线下全部教学内容的学员可参加由浙江省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组织的心理咨询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浙江省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浙江省心理健康促进会共同颁发的“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4
考核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每年5月和11月,具体以正式考试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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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
培训费4375元/人(含授课、资料、考核),其他费用自理。
6
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由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负责,学员提交报名回执(详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等电子版发送至行业协会邮箱zjpcpia@163.com,生成学员编号后报名成功。
完成报名的学员需提供本人2寸免冠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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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本项目由浙江省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主办,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浙江省心理健康促进会承办,浙江省护理学会协办。
(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三)“浙江健康综合保障”微信公众号将发布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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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主办方联系人:沈涛、洪文燕
联系电话:0571-87709346、87709389
承办方联系人:朱虹
联系电话:0571-87815001
附件:报名回执
浙江省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
2020年7月14日
来源:省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