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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专委会成员管理办法

点击量:3973 次 2022-09-29 13:55:41


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

专委会成员管理办法

 

一、专委会成员享有下列权益

(一)优先参加协会及申请加入的专委会提供的培训;

(二)优先参加协会及申请加入的专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优先获得协会和申请加入的专委会提供的服务;

(四)对协会的所有工作享有监督、建议的权益;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专委会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协会及申请加入的专委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协会的有关管理;

(四)向协会反应情况,如实提交有关资料;

专委会成员以协会或专委会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必须获得协会和专委会的批准。

三、专委会成员入会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协会或专委会所组织的培训证明;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二、三级证书;持有卫生部心理治疗师初、中级证书;持有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技术培训证(ABC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三)每人最多申请加入2个专委会。

四、申请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间

协会每年开放两次申请机会,申请入会者可以通过协会公众号(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或者协会官网(http://www.zjpcpia.com/)及时关注入会通知信息。

(二)申请程序

1、提交专业委员会成员申请表及相关培训证明至协会邮箱zjpcpia@163.com(详见专委会成员申请表);

2、经协会及专业委员会审核讨论通过;

3、缴纳会费,每人30/年;

4、讨论通过后颁发专业委员会成员证书。

行业协会专委会成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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